解析:
1.按照常规,普通多层公寓的公共部分占据的建筑面积约占总面积的10%至13%不等。
2.对于18层以下的板式结构住房来说,其公共部位所占据的建筑面积约为总面积的13%到15%;反观点状楼盘,其公共部位占据的建筑面积则较前者更高,通常在15%至17%之间浮动。
关于公用空间的具体分布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大堂、公用门厅、走道、大门口、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配电室、保卫办公室等,同时还包括为了整个建筑物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房间及物业管理用房,以及那些专属且实际服务于该建筑的设备房等。
若涉及30层以上的高层公寓,由于电梯数量的增加,公共区域的建筑面积通常会达到总面积的25%上下。
公式为:
每户需承担的公用建筑面积=建筑公共面积分摊系数×每户的建筑套内面积。
使用此公式计算出的结果是所有购买该商品住房的住户共同承担的建筑公共面积,以该栋大楼作为整个计算的基本单位。
在此基础上,只有当这些公用建筑满足为局部范围内提供服务要求时,才能向对应的每套商品住房进行实际的分摊过程。
因此,对于商品住房而言,每个独立单元的公摊比率因住宅类别和所在楼层等因素有所差异。
最后,为了保障每位消费者的知情权,亦为了避免大部分住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无良物业机构以多个理由私自侵吞公共区域的收益,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我们所居住的小区内哪些空间属于公摊,哪些空间并不属于公摊,这对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