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基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对子女的抚养费用有以下明确的支付准则:
1、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其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可作为抚养费的基本预算依据;需要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者,抚养费的比例适当上调,但通常不应超越当期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属于无固定收入的家庭,那么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将以年度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照物,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金额的调整可能会出于实际考虑而做出相应的提高或者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会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月收入来固定的,如果双方的月收入本来就不高的话,自然孩子的抚养费也会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