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此处所言财产之继承问题在法律上自然可行。
2、我国农业用地乃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承包,故家庭成员皆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的离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并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3、
然而,若当年作为承包家庭成员的所有人员皆已不幸过世,则应由村级行政单位依法收回土地,同时亦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