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报警记录通常不会被清除。
首先,当发生警情后,报警者会留下详细的报警记录,即使未正式立案的事件也不会自动消除这些记录。
其次,报案记录是指公民依据法律行使其报案权利,向司法机关进行报案、举报、控诉犯罪行为或罪犯,或在抓获犯罪分子以及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时,由司法机关现场制作的反映报案、控告、举报、抓捕、自首等活动过程及相关案情的法律文书。
最后,公安机关在接到案件时,应制作详尽的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付给扭送人员、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接收回执,则应在回执中予以明确说明。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