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遭受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定原因导致缴纳罚金存在实际困难,经过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后,可以相应地予以减免。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罚金”,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和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法律强制力要求犯罪分子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支付一定额度的货币作为惩罚,从而实现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