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用人单位能否押扣劳动者工资这一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但明确要求了企业应根据约定或法律法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只要公司按月向您支付薪资,且所发放的薪酬额度完全符合事先约定或法定标准,那么便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