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您可以前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机构进行咨询,了解是否支持执行房产抵押的转按操作。若果确实有此项服务提供,就能够把您目前依然拖欠给银行的贷款转移至新业主名下。
其次,假如新业主并不愿意继续承担按揭责任的话,在完成转按工作之后,他/她也可以选择立即偿还银行贷款,从而免去支付额外的贷款利息的烦恼。
再者,如果银行方面明确表示无法进行转按操作,那么您可以寻求正规的担保公司协助赎回房产证,这相当于解除原有的房屋抵押关系,只有在这个前提之下,房屋才能够进行合法的交易。
然而,请注意,担保公司通常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最后,您还可以寻找一家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向新业主收取预付款的方式来提前偿还贷款,但在此过程中,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