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产质量量合格证明乃是指制造商用以明确声明产自其工厂的所有商品经过了严谨的质量检测过程并被认证为完全符合标准,而将其粘贴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之上的凭证文件、标识标签或是专属印章。此乃制造商对自身所生产之商品品质所提供的公开担保,同时亦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制造商应尽的一种产品标识责任。具体到电子类产品而言,产质量量合格证明除了要包含商品的型号、品名、规格、生产商以及产地等基本信息之外,还需涵盖以下各项关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提供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和相关参数,质检人员签字、产品或产品检验批次、产品或产品批次编号.有的时候还附上检验项目.表明改产品或该批次的产品按照厂方检验程序进行了检验,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