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夫妇双方将自动成为彼此的法定监护人,前提条件是他们中的某一方是负有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责任的成年个体。
根据相关法规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无法自主行使或部分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成年人而言,具备健全的监护能力的伴侣理所当然地被法律赋予了首要的监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