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公务员薪资调整事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是工资调整部分,凡是在2006年参与过工资调整的公务员,他们的职等以及起算年限均以2006年为准;
其次是职务晋升方面,若仅晋升一个职等,那么该职等的起算年限则保持不变;
然而当两个职等同时发生变动时,新的起算考核年限将会自任职当年开始重新计算。对于越级晋升的情况,例如从科员直接晋升至正科,这需要经历两个阶段,即先从科员升至副科,再由副科升至正科。接下来是滚动职等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发布的第58号文件规定,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从滚动年度起重新计算职等工资的起算考核年限。
最后是正常晋升职级与档次的情况,公务员每五年可进行一次职级晋升,而职级工资的起算考核年限也会从滚动年度起重新计算;同样地,公务员每两年可进行一次档次晋升,档次工资的起算考核年限也会从晋升档次的那一年开始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