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有前科的人士第二次实施犯罪行为时,能否获得缓刑判决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必须考虑是否构成累犯以及是否满足缓刑适用的条件。若有前科的人士第二次触犯法律,且构成累犯者,将无法获得缓刑判决。这是因为累犯通常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及屡教不改的特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倘若不对其进行监禁执行,而是给予缓刑,让他们继续在社会上活动,可能会存在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因此,对于累犯,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适用缓刑。
然而,若有前科的人士第二次犯罪,但并不构成累犯,只要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便可获得缓刑判决。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够被宣告缓刑,其中包括: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3)不再具备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关于累犯的定义:累犯,是指曾经受到过一定程度的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犯下被判处同样刑罚之罪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