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欲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选择将子女交由哪一方进行照顾。此后需签署相应的协议予以确认,然而此项约定不可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原则。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属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父母的离婚行为而被解除或改变。即便在离异之后,不论子女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育成人,他们均依旧为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