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时,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在事发所在地或被告常驻地址所在的司法机关进行起诉。依照现行法律条款,当涉及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案件时,其的管辖权则归属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的居住地当地法院。
其中,对于因铁路、公路、海上及航空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的索赔诉求,其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一般为事故发生地点或者有关运输工具初次抵达的地方,以及飞机最先降落的场地或被告的实际居住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起诉都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还需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