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若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个人人身损害赔偿及任何一方单独接受赠与的财产皆归共同所有者支配,那么应严格遵循此协议进行相应的处理。
2.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所获取的工资收入、赠与财产以及其他各项收益,原则上应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在此之外,夫妻之间另行就其归属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