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比率应为单位每月所承担的金额与每位员工每月所承担的金额保持高度一致,具体计算方式是将职工在上个自然年度内每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该职工所享有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然而,对于刚刚开始参加工作以及从其他单位调入本公司的新员工来说,他们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需要按照其当月实际工资乘以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