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已婚达六年且持有合法婚姻证书的情况下,离婚后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支付问题,通常会遵循以下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是由支付方进行定期支付,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进行一次性的大幅度支付;
其次,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应该以月总收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参考依据;
然而,如果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数目超过两名,那么上述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但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