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协议之签署者为:男性某先生,出生日期为__年_月_日,属于汉族,现定居于__市___路___号。另一方为女性某女士,出生于同日,同样是汉族公民,现在居住在__市___路___号。双方于__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因此,他们决定自愿离婚,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首先,男方与女方均同意自愿离婚。
其次,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他们达成共识,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需向女方支付抚养费500元,该款项应在每月10日前支付完毕,直到孩子满18岁为止。
至于18岁以后的相关费用,双方可以在未来另行协商解决。
再者,他们拥有位于路号的一栋楼房,该房产价值约为人民币6万元,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将此房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女方需要一次性向男方支付现金3万元。
此外,房内的家用电器以及家具等物品(详见清单),双方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女方,女方则需向男方支付1万元。
最后,他们声明没有任何共同的债权和债务。
同时,男方有权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晨8点将孩子接到自己的住所,并在星期日上午9点将孩子送回女方的住处。如果需要临时或者春节期间探望孩子,可以事先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协商的方式进行探望。
这份协议共有三份,分别由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同时婚姻登记机关也会留存一份。在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相应手续后,该协议即刻生效。
协议签署人:
协议签署人:
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