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法医学鉴定的相关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是严重伤害程度等级划分。若造成人体部分或全部肢体残缺,对其外貌及相貌产生重大损毁,导致听觉、视觉以及其他器官功能出现部分损伤甚至彻底丧失,或者对人身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的其他器官功能损害,此种情形被划分为重伤级别。重伤可进一步细化为一级重伤与二级重伤两种类型。
其次为轻伤类别之定义。当造成人体部分或全部肢体及外貌受损,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受到部分阻碍,或者对人身健康构成中度危害的其他器官功能损害时,则属于轻伤范畴。轻伤同样可以细分为一级轻伤与二级轻伤两类。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