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医治过程中,患者遭受任何损伤或损害,且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存在过失行为者,则需由该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应依法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服务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营养滋补品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等在内的所有为治疗及康复所必需的合理开支,同时也需要对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对于造成身体残疾的情况,还须额外赔偿相关的辅助工具费用与残疾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