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通过司法手段获取精神损失费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因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另一方的人格权造成了严重伤害并且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时,尽管受害方选择主张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同时请求给予精神损失方面的经济补偿;
其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侵权者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且对受害者产生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受到侵害的自然人都有权利要求获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同样地,如果侵权者是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侵犯了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从而导致受害者遭受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受害者也同样拥有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