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产证尚未颁发的情况能否进行名称变更的问题,详细的处理流程取决于特定实际状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因素:
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房产证尚未正式发放至购房者手中,购买方均有权对房屋购买协议上的姓名进行相应修改;
然而,若仅持有购房合同,而未取得房产证,则不具备进行名称变更的合法资格与条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