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能更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4人
专家导读 如果房产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是可以更名的。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能更名吗?

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能更名吗?

理论上来说,购房合同在没有备案之前可以更名,而房产证没下来是否可以更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第三种情况,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但尚未出证,此种情况下更名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 2万元的公证费用 500元合同印花税 100元的登记费 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对于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产证没办下来时是否可以更名的问题,其实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是可以更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能更名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5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商登记变更股东更名也要登记吗?
工商登记变更股东更名也要登记。股东的变更就说明原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出资人都可能发生了对外的实际转让,而内部股权他是否转让对股东名称的变更没有必然性的影响,但是如果是股东的名称变了,那么他的工商登记也是会跟着变化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怎么理解更正登记与更正登记的异议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有吗?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是有的,对于异议登记是针对于当事人对不动产登记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是在更正登记不能的情况之下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只要登记确定有错误就需要及时的更正。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如何理解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如何处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拿离婚证会登记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没拿离婚证会登记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样理解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8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理解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未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对于未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的租赁是否有效
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无效只和合同的内容相关,和登记与否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属于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无效;
4、恶意串通侵犯他人权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商铺买卖税费:
买家支付: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
卖家支付编辑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土地增值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
7.5%×20%。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
5.5%。
b、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
5.5%。
c、税费为差额的
5.56%
土地出让金: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如果租赁合同未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1、如租赁双方在合同里面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合同只有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生效。但也有例外,就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的,租赁合同仍然是生效的。
2、如果租赁合同本身没有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而合同一方只是以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则主张不能成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3、租赁合同如果已经备案登记,则在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可以对抗其他购买人。
如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则承租人不能对抗已办理了买卖登记手续的购买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抵押贷款要去政务中心登记吗?
抵押贷款要不要去政务中心登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抵押登记的部门,如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设在政务中心,就去政务中心登记,如果设在其他地方,就到相应部门办理登记。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8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理解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应该如何解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抵押贷款要去政务中心登记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抵押贷款要去政务中心登记吗,权利质押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理解" 更正登记" , " 异议登记" , " 预告登记" 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8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房产证没下来能更名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