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法庭有权利进行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乃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时所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这一环节具有着以下的三种可能的结果:
首先,如果经过调解之后,原、被告双方能够重归于好,原告选择撤回起诉,那么该诉讼就将告一段落并予以结束;
其次,倘若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这一协议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认定与认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按照这一协议来制定离婚调解书,而当这一份调解书被送达到各方当事人手中之后,它便会立刻产生法律效力,从而使得原本存在的婚姻关系自此宣告解除;
最后,若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启动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