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网络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不支持提前还款,那么这无疑是合法且有效的。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拒绝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的权利,除非提前履行并不损害其自身利益。
然而,当借款人选择提前偿还借款时,除了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应根据实际借贷期限来计算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