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形势变迁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未能按原定日期交付房屋,则可适当延长交房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出现了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料到的、且并非源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动,如果继续执行该合同将对其中一方产生显而易见的不公,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另一方进行重新磋商;
若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