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电动自行车遭受碰撞事故时,相应的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首先是医疗费部分,应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完整收款凭证进行明确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部分,其具体标准需根据受害者在事故中的误工时间以及其个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合理评定;
还有交通费部分,标准为根据受害者与必要陪伴人员因前往医院或转诊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计算;
最后则包括其他各类赔偿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应设定为12.2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