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可从以下三种方式中选定保险金额,而保险人则依据所选定的保险金额的具体形式来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首先,可以按照投保之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加以确立。
此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特指在我们保险合同签署地点以相同类型新车(包含车辆购置税)购买的价格。
其次,亦可按照投保当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予以确定。
在此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之后的价格。
最后,还可以在投保时在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范围内进行商议并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车损险属于费率浮动型的险种,当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出险及理赔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
例如,某家保险公司设立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级别,其中最高级别的为第十二等级,其对应的保险费用将调整至200%;
而最低等级的为第一等级,其对应的保险费用将调整至50%。
请务必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出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否则超出部分将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车辆损失险条款》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