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应当依照以下特定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必须按照规定与买卖相对方签订买卖契约。
该契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至关重要的要素:
房屋所处的精确地理位置、房屋所有权的具体情况、买卖双方达成的最终售价、支付款项的具体方式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契约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其次,需要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
通常情况下,交易双方会首先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随后,管理部门将会对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对房屋所有权进行详细审查,并且还会前往实地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同时,还会派遣专业的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屋进行准确的估值;
第三步,需要完成立契环节。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依据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以及购买方的身份,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待得到审核批准之后,经办人员将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在契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需要缴纳相应税费。
在完成立契手续之后,买卖双方需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以及契税;
最后,需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在经过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当持有房地产交易所颁发的房产买卖契约,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从而更换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