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顾客借助于现代化的网络平台进行酒店客房预定,在成功达成预定协议之后,便意味着您已经与该平台或者酒店之间建立了既定的合同法律关系。
假若酒店方面在接收订单后,由于无法提供所预订的房源资源,亦或是在后续重新安排房间时其实际状况与预订时的描述存在较大出入,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您将享有向其索取三倍赔偿的法定权利。
然而这仅仅局限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首先,如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提供给您的住宿环境质量较高且符合预订时的标准和规格,那么您将失去索赔的资格。
其次,倘若问题出现在平台方,导致酒店并未接收到您的订单信息,从而使您陷入无房可住的困境,此时您同样拥有向平台方提出索赔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