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首先,请于申请书开头详细填写相关人员的基本资料,若涉及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务必详细列出其姓名及其他相关资料。
2.在申请书正文中,需详细阐述请求事项,并明确当事人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同时,还需要详细陈述事实与理由,以便法院进行全面了解。
3.最后,在申请书尾部注明受理申请的法院名称,并由申请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同时标注日期以示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