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北京购置房产所需满足之条件如下:
首先,需提供在北京持续累计达到五年以上期限的个税完税凭证,或在此区域内连续五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其次,须持有北京颁发且仍然有效的暂住证件,此类证件的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六个月,请注意,在选择购房期间,暂住证件不可过期失效;
最后,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任何形式的房产,若已婚人士,则其配偶及子女亦应符合此项要求。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