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去世,其所有之房产须于所有权顺利进行继承人转移之后方可对外出售(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在该进程中,您需要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并在其中注明已故共有人的姓名及所继承的住房份额。
待上述程序全部完成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后,便可与买家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随后进行税收核定,最终实现房产的成功转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