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房产证上完全可以登记上子女的姓名。
不论该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只要符合条件,房产证均可如实记录其名字。
然而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在此过程中有四个关键问题需引起关注:
首先,若决定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可采取继承、赠与或买卖等三种不同方式予以实现。
然而无论是何种途径,均须由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所拥有的房产不得进行买卖交易,亦无法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
因此,在购置房产时,父母仅能以全额付款的形式购入。
如日后欲将房产转让他人,则需待子女成年后方能进行交易;
再次,当子女成年之后,父母已无权擅自处理其房产。
若父母希望对房产进行处置,必须获得子女的书面授权同意。
当然,若子女成年后未能尽到赡养责任或严重侵犯了父母权益,父母仍有权保留购房时的出资凭证,并有机会收回房产所有权;
最后,在房产证上登记子女姓名,将会占用子女的购房资格,同时也可能影响到父母的购房名额。
部分城市甚至将未成年子女所持有的房产纳入家庭房产套数计算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