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法庭许可解除了高消费限制之后,通常情况下需要经历三个工作周,被限制者才能够重新投入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消费活动中。
在此期间,如被执行人能向法庭提交确凿且具有实效性的担保,或者经由申请执行人本人同意,那么法院将有可能取消前述的限制性措施。
当被执行人完整履行了其与生效法律文件之中所设定的各项义务时,法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的第6条通知或公告范围内,通过即时的通知或公告形式解除对其的消费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