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开发商所交房源存在质量瑕疵,业主可依据购房契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比房屋质量问题,并据此向开发商提出修复及损害赔偿的合法主张;
2.倘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无法顺利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仍然未达合格标准,那么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