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国黑龙江省相关法规规定,各级单位在职员工可享有总计为期180天之法定产假福利。
对于已依法进行婚姻注册登记的夫妇而言,将有资格享受共计15天的婚假;
若参与了婚前医学检查,则可额外获得10天的婚假,且在休假期间,员工的薪资待遇仍将保持不变。
此外,女性员工还将享有长达180天的产假,同样在休假期间,其薪资待遇也将维持不变,这并不影响到员工的聘用、薪资调整以及职位升迁等事宜。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