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双方应明确规定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通常情况下,双方会约定将期限设定为两年。
在此期间内,被限制员工不能擅自开设与原单位相同种类的公司或进行相应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同时也不可任职于与其原单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