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交易所引发的纠纷,可依据如下几种途径予以解决:
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
首先,当事人双方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私人方式进行和解谈判;
若和解失败,则可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共同商讨处理办法;
若是协商无果,则可以参考农村房屋销售合同中对于仲裁的规定,将该争议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开展裁决程序;
最后,若仲裁未能解决问题,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提出诉讼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2)被告身份明确;
(3)诉讼请求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4)案件内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对此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