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公务而导致伤残并失去劳动能力的警察,若其无法再胜任原有岗位的职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单位申请调换力所能及的工作。
同时,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应当对这类抚恤优待对象给予高度重视,关注他们的工作状况与日常生活,按照国家相衔接的法律法规,积极协作用以解决相关困境与问题。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各级政法机关)要做好抚恤优待政策的执行、宣传工作,关心抚恤优待对象的工作和生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