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为:
当劳务报酬在800元以内时,无需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交;
若劳务报酬超过了800元但仍未达到或超过4000元的范围内,应缴纳的税额将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来确定.具体而言,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劳务报酬总额减去800元后的余额;
而对于其他情况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