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之规定,如发生两个月内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享受到以下相关赔偿措施:
首先,如果雇佣者未能在用工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其次,对于经济补偿方面,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最后,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雇佣者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