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发生的与生产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其具体扣除比例按实际发生金额的60%计算,但是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该年度销售额的千分之五。
换言之,企业用于业务招待的开支在进行税务扣减时,首先必须符合60%的发生额标准,并且还需满足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额5‰这一硬性规定。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经营的有效实施,所产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