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用于住宅用途的土地出让费用将按照所涉及房产交易价格或经由专业评估机构认定的房价的2%比例进行征收。
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处理,须在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满五年之后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一旦该类住房的所有人已经缴付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当其进行二次转手时,便可以享受到与其他普通商品房相同的待遇,无需再次向政府交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