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有责底薪无业绩并非意味着零收入”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最低工资保障法》规定,即便企业设定了有责底薪机制,若劳动者在当月未能完成绩效任务,企业仍须依照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薪资,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这一原则的具体执行需视劳工合同的相关条款而定,但无论如何都不得低于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最低工资底线。
假设劳工与雇主已签署了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劳工合同,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不过,任何一方的行为都不能违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在这样的前提下,企业应该按事先协议的劳工合同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按时且全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酬。
如果企业出现拖延或未能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向企业下达支付命令。
另外,当企业未能及时及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类情形,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
首先,如若企业无故克扣或拖延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拒绝向劳动者支付超时工作所得的工资报酬,劳动者有权立即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企业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且还可以责令企业按照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额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