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地区,对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处罚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具体做法为勒令责任人限期进行改正,没收其非法获取的利益所得,并且对违规者进行罚款。
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转让方必须是合法地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并且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合同中的约定,如期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
此外,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得违背合同条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