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危险房屋的拆除行为,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措施。
具体而言,各级政府针对不同类型的居民及危险房屋的级别,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首先,对于五保户所居住的一级危险房屋,每户可获得2万元人民币的平均补贴;
其次,五保户的二级危险房屋,每户则能收到0.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款;
至于三级危险房屋,其每户平均的补贴额度为0.3万元人民币。
接下来,对于低保户所居住的一级危险房屋,每户同样可以得到2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而困难户的一级危险房屋,每户则可获得1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最后,对于一般居民所居住的一级危险房屋,每户也能享受到0.5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此外,对于低保户、困难户以及一般户所居住的二级危险房屋,每户的平均补贴额度为0.3万元人民币;
而对于低保户、困难户以及一般户所居住的三级危险房屋,每户的平均补贴额度仅为0.2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