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支付房屋购买定金后,若未能履行首付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予以处理。
针对购房者向中介机构或出售方所支付的费用,我们通常称之为预付款项。
例如,买方向卖方(或者中介机构)支付1万元,这便构成了预付款。
然而,若买卖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任何书面协议,那么该款项应全额退还给买方。
需要注意的是,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存在显著差异。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合同未能最终签署成功,预付款均可被退还。
然而,定金则有所不同,若其中一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表示不再购买房屋,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
有时候,问题并不在于买方是否有意愿继续购买房屋,而是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闷亏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