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耕地占用税的征缴政策规定如下:
首先,在人均耕地未超过1亩的区域内,每平米的税额为10元至50元不等;
其次,如果人均耕地位于1亩与2亩之间,那么每平米的税额将设定在8元至40元之间;
再者,如果人均耕地超过2亩而未达到3亩的水平,则每平米的税额会被确定在6元至30元之间;
最后,若人均耕地已超过3亩,那么每平米的税额将被限定在5元至25元之间。
以上税率均由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依据各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以及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