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您所关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屋存在由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交付、交付之后经过专业核实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或是在交付使用之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对日常生活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等情形,那么购买者便具备了申请退房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卖方存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购买者就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购买者仅仅是出于个人主观意愿上的改变而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退房的可能性将会非常低。
事实上,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除非存在正当合理的理由,否则单方面提出退房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购买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