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刚刚迁移入户至成都市且未满24个月的购房者,他们需要在该城市保持稳定的工作职位,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达到12个月或者更长时间,进而获得在成都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资格。
另外,如果购房人具备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身份,或者虽然不属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但是已经在当地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基金达到了24个月或者更长时间,同样也有资格在成都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